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交通運輸廳(局、委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、交通局:
為提高收費公路建管養運效率,促進公路可持續發展,依據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、《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》(國發〔2014〕60號)和《財政部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金〔2014〕76號),財政部、交通運輸部決定在收費公路領域鼓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ublic-Private Partnership,以下簡稱PPP)模式。現提出以下意見:
一、總體目標
(一)轉變供給方式。
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模式,參與收費公路投資、建設、運營和維護,與政府共同參與項目全周期管理,發揮政府和社會資本各自優勢,提高收費公路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。
(二)創新公路投融資模式。
社會投資者按照市場化原則出資,獨自或與政府指定機構共同成立項目公司建設和運營收費公路項目,政府要逐步從“補建設”向“補運營”轉變,以項目運營績效評價結果為依據,適時對價格和補貼進行調整,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收費公路建設運營,提高財政支出的引導和帶動作用,拓寬社會資本發展空間,有效釋放市場活力。
(三)完善收費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長效機制。
建立健全合同約束、收費調節、信息公開、過程監管、績效考核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制度與機制,實現合作雙方風險分擔、權益融合、有限追索。
二、基本原則
(四)公開透明,規范運作。
PPP項目推廣工作應堅持“規范、公開、透明”的原則。在項目論證、選擇合作伙伴、制定和履行各類合同、組織績效評價等各個環節做到依法依規,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信息公開,接受各方監督;嚴格按照特許經營合同,規范運作,防止政府失信違約、合作伙伴獲取不正當利益。